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1294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11:28:2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08日 11:28:20 名  称: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7-08 11:28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认真总结2020年上半年工作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心谋划下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上半年工作并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水平,取得了积极进展,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扎实抓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区镇疫情防控帮扶、饮用水源保护和行政审批、医废监管和环境执法、宣传报道和党员服务、后勤保障和环境监测5个专班,全员参与,有序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扎实加强医疗机构监测监管。加强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实行每日调度,积极谋划、主动对接、加强监管,争取医疗废物转运车1台、医用周转箱300个、余氯监测仪6台,主动购置133个周转箱用于定点机构医疗废物应急收集转运,疫情期间所有医疗废物均得到及时安全处置。加强医疗废水监督管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定点医院、重点留观点外排废水及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共出动执法人员2864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94家次,留观点(含口罩收集点)174家次,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医疗废水产生单位及承担医疗废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18家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1家次,饮用水源地26家次,复产企业562家次,待复产企业20家次,其他2家次。

二是扎实做好包保下沉工作。局长带队组建13个工作队28名队员,下沉熊口管理区、熊口镇,脱产帮扶17天,保证了熊口管理区零疫情以及熊口镇驻村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按市统一安排,包保市内疫情最重的5个大型小区之一的樟华国际小区,成立60名干部职工组建临时党支部及4个党小组,进驻小区42天帮助开展防控工作,确保进驻后无新增病例。同时,包保南浦路社区,组建2个巡逻队帮助社区防控;到熊口管理区、杨市办事处、熊口镇驻企帮助复工复产。全面认真完成了疫情管控期间防控帮扶、社区包保、疫情防控支援等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一致肯定,并被通报表扬,还被推荐呈报全省优秀公务员先进集体。

三是扎实参与“双服务双报到”活动。第一时间成立了党员服务组,负责对接社区、组织局系统党员按要求参加社区“双服务双报到”活动,并建立了“双报到双服务”日统计、日发布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局系统全员上阵,共有99名干部职工参加“双报到双服务”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员,火线破格提拔二级单位副职1名,1名同志获市五一劳动奖章,1名同志被表彰为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局党组获得了市委组织部的通报表扬,我局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市直单位在全市“双报到双服务”总结会上作交流发言。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了《2020年潜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和责任单位,加强各项整改任务的统筹调度,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相关要求,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职责。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实行月调度。印发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潜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的通告》,进一步加强禁燃区管控。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印发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划的通告》,成立机动车环境管理专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深化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了10家企业2019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启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成立了巡查小组对全市进行秸秆禁烧巡查,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截至6月27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9%,较上年同期提高14.1%,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1.3%、44.2%。

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潜江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汉南河、东荆河、总干渠等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总干渠河长制,建立并落实了巡查、报告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做到了河长巡河及河长制联席会推进常态化。组织实施汉南河、竹市河、总干渠沿线运粮湖西六支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调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着力开展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等2项重点任务。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常态化管护,每周定期对我市两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环境整治检查和巡查维护。组织编制完成了《潜江市2019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1-5月,我市纳入考核的3个地表水断面及3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是推进净土保卫战。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部门协调机制。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启动潜江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分析项目,拟对5个高关注度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布点、采样和检测分析;持续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新增6个地块信息采集工作。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梳理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地块开展现场核查,书面请示生态环境厅从系统中删除了不适用于管理办法的6个地块;联合相关部门梳理线下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1个关改搬企业潜江市广兴气体有限公司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全力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严格涉重金属项目准入,开展涉镉企业排查,督促完成重点重金属减排任务。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潜江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对8家经营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工作,市域内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通过湖北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申报危险废物单位160家。

(三)序时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020年市生态环委会全会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视频会。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和市生态环委会办公室组成的专项督办小组对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情况、非正规垃圾填埋点整治情况、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情况等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督办。根据整改任务清单及现场督办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向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限时迅速整改,今年以来,共下发督办通知17份,督办问题29个。截至6月份,已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的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并拟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任务清单,清理完善省级环保督察销号资料16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中,已完成31个问题整改并交账(其中2019年完成2项),另外8个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共15个,已完成5个,另外10个达到序时进度;省级环保督察我市梳理的36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销号16个,另外20个均达到序时进度。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简报23期,上报亮点工作2篇,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专栏发布信息21条。同时,积极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印发了《潜江市国家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和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研督办,督促整改抓落实,按要求调度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5次,协调拍摄警示片整改进展视频资料。

    (四)坚持强化环境监管与执法。一是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巡查,灵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每季度执法摇号随机分配任务模式,采用人工分配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等开展抽查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制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未摇号执法工作安排表,切实有效地完成“双随机”未摇号的企业名单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了《潜江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快速监测等科技手段对全市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开展“非接触、不打扰”的现场执法检查发布正面清单企业及项目数共计39家

三是组织开展了水产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6起。

四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环保税征收管理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涉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移动执法设备使用等方面视频培训会主动衔接税务部门,配合开展2020年度环保税征收工作。

五是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投诉,做好环境应急处置。上半年共接处群众投诉231起,其中阳光信访平台3件、12369微信举报平台21件、12345电话171件、12369电话36件。涉及噪声污染91件、水污染45件、大气污染88件、固体废物污染2件、其他13件均按时受理、及时办结。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备案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4家。

(五)持续提升环境服务能力。一是项目环境准入关推进审批流程再优化对部分行业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填报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实行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行开工建设,同步办理或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上半年共办理落户手续27个,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1(其中辐射类3个),指导企业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23个。完成污许可证核发11家登记992家,完成率71.9%办理各类辐射安全许可证更新16个。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工作,上半年共服务企业11家,提供技术服务53次。落实“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其他类权利4项,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对接中,共认领事项33项。

二是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针对档案整理、普查表格填报、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审核和比对、普查公报、总结表彰等每个环节进行了梳理并完善,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均能满足省污普办的要求,得到省污普办专家组充分的肯定,顺利通过验收。

三是扎实开展环境监测,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开展监测实验室升级改造,完成6期地表水采样分析4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2个湖泊的水质调查监测市境内七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2728个。共监测雨样42次,获得监测数据546个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共获得监测数据192个3家废气、2家废水的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开展执法监测,获得污染源监测数据235个,为全市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科学支撑。

四是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前期工作,谋划重大环保项目。完成潜江市全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潜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8-2030年)等专项规划,协调住建部门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修订完善,积极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目前2个医疗危废处置项目、1个大气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已纳入中央项目库,1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已纳入省项目库。

五是持续推动排污权交易和总量储备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排污权交易办法,要求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排污权交易项目19个,涉及金额190余万元。制定了《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总量替代指标支持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保障重点项目的总量替代指标来源,积极开展可替代总量储备。

(六)不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一是推进生态环境宣教常态化。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传活动,运用科普知识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普及核安全文化的法律法规及辐射安全知识,发放《核安全文化宣传手册》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选送本地优秀摄影作品参加“多美湖北、生命无限”主题摄影云展征集活动,并有3张优秀作品入选。组织6.5环境日宣传,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志愿者签名、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美丽中国·潜江”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生态环保主题少儿绘画征集、环保公众开放日“云参观”等系列活动。

二是强化环保信息公开。2020年上半年,潜江市政府网站更新环保公开信息241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106条,省厅网站地方动态被采纳信息24。受理依申请公开5个。

三是强化环境宣传报道。在《潜江日报》刊发环境新闻报道24,在潜江电视台开设专栏《生态潜江》播出2期播出电视新闻30条,播放广播新闻15条,在潜江电视台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1篇,市电视台新媒体推送环保信15条,在潜江新闻网发布环保新闻报道23,《中国环境报》刊发12条。

四是开展生态创建。按专家评审意见,督促修改完善《潜江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并报市政府审定。认真推进生态省建设相关工作,按考核要求,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指标情况并上报。命名2019年省级生态镇1个、生态村10个。启动2020年省级生态村、镇创建工作。

    (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是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各项改革项目。制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改革项目清单,不断推进排污许可制、排污权交易、生态环保信用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落地。

    二是持续推进机构改革积极配合汉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筹建工作。积极对接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启动人员划转审核工作。

三是推进建立完善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启动2套已建成的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开展柴油车使用大户摸底调查,建立了柴油车大户台账和清单。启动了潜江市化工园区大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潜江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二期)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成汉江泽口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启动汉江红旗红旗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升级改造,全市主要河流已经建成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约140套。

(八)坚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2020年度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工作任务清单》《2020年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党建示范点创建计划》,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扎实推进局系统各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抓实党员学习教育。制定《潜江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局系统全面推行“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在线学习平台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持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道德讲堂及“党课开讲啦”活动。

三是夯实队伍建设。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印发《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 打造潜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潜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开展“五型”机关创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

四是落实基层党建常态化。持续推动各支部及局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发挥作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深化“党建+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建立《市生态环境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定期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积极开展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制订了《落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方案》、《2020年文明创建及社会风尚培育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网报工作。持续做好驻村扶贫工作,严格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纪律,强化局系统帮扶责任人尽职履职能力,切实推动贫困户脱贫。

五是严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通过深入排查、纠治并举,严查公卡私用、私车公养、公私不分等问题,配合市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严抓纪律提醒教育,在“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并在各类工作群转发市纪委监委的廉洁短信,提醒全体工作人员要防微杜渐,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局系统工作纪律、驻村工作队纪律进行突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把“十进十建”工作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及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党纪党规、监察法规学习教育对象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污染防治任务推进有待进一步加快。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秸秆禁烧等管理仍有待强化提升。水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总干渠、上西荆河受外来污染问题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农村小沟小渠污染问题、黑臭水体问题、湖泊保护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问题、小型养殖污染问题、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油烟扰民问题仍然存在,环境整治的任务依然艰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仍然较重。

(二)监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疫情影响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对环境执法人员提出了更严格要求。但仍存在执法队伍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相关资料、信息报送不及时、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到位、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不高,案件办理信息上传不够快等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综合素质提升。

(三)队伍实干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生态环境形势对环保铁军队伍的专业技能有了更高的要求,部分工作开始出现内容局限化,工作形式上创新不够,缺乏亮点等问题,铁军队伍实干能力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统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超常规手段,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完成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和跨界断面考核以及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党政班子考核、生态环境考核、县域经济考核继续取得好成绩。扎实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制订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标准要求,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按时结账销号。

(二)统筹推进环境监管服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企业,精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化落实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按照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差异化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并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手段,形成威慑,争取行政处罚、环保税征收完成计划。在做好项目服务的同时,不断强化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管理,落实好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控等管理。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认真谋划“十四五”重点生态环保项目。

(三)深入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体制机制,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登记。持续开展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损害赔偿责任,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工作常态化

(四)持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一台一网一报”工作,完成年度新闻通气会,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环保工作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创新形式、拓展方法,充分发挥各大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果等

(五)不断强化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注重环保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党风廉政长效化、“双报到双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抓好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督导调研确保局系统各项业务工作以及驻村扶贫、防汛、城市管理等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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