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以“四个落实”为重点 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3 16:0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潜江市聚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从四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水源地专项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强化现场督办。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书记、市长多次赴现场检查督办,副市长多次召开现场督办会,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难点问题。市政府建立督办结账机制,明确每名副市长均负责一项整治任务,市“两办”督查室和市生态环委会办公室把饮用水源地整治纳入日常督查重点,不定期督办、形成通报并纳入目标考核。

    二是落实专项治理,实现规范化建设。筹措资金1.1亿元,对汉江泽口、汉江红旗两个县级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整治。共拆除违法建筑36处,关闭迁离企业5家,搬迁安置住户206户,封堵排污口1个,迁移海事办公船1艘,封闭渡口2个,安置岸线停靠大小船只154艘。取缔采砂场2处,查封采砂“三无”船只10艘,切割抽砂沉管4000余米。征用农田128.35亩,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农业种植全面退出。对一级保护区核心区外的农田实施工程治理,建设截流渠,将农业面源地表径流全部汇流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以外。

    三是落实执法监管,确保水质安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巡查机制,每年安排40万元专项经费,从公安部门调配人员成立巡逻队开展日常巡逻。针对江汉盐化工业园、潜江经济开发区向汉江排放的重点企业,做到白天每日现场检查1次、夜间每周抽查1-2次,并不定期开展错时监管、暗访排查。投资200万元,按国家站标准建成投运了汉江泽口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投资54万元对汉江红旗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工程,强化在线监测能力。同时,将污染源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市公安局天网工程联网,对企业排污进行实时监督,杜绝偷排现象。疫情期间,市水源地保护专班持续60多天,对全市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不间断环境安全巡查,定期实施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了疫情期水质达标。

    四是落实“千吨万人”工程,推进乡镇水源地环境治理。制定了《潜江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和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方案》,完成16处“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编制了保护区划分方案和保护规划,不定期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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