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办污普办对潜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

发布日期:2020-06-08 11:45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国污普[2019]9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补充方案»(鄂污普办[2020]5号)要求省污普办于5月27日下午对潜江市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

按照湖北省新冠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此次采取视频验收方式进行。验收组由14人组成,成员包括省统计局处长杜云波、省污普办副主任邓楚洲及相关专家。潜江市污普办通过PPT、资料展示等方式向验收组汇报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工作总结、验收自评估、普查数据汇总分析等情况,展示了普查支撑材料,并就验收组专家提问一一进行解答。经过讨论评议,验收组对潜江市污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潜江市认真落实了国家、省污普办的各项工作部署,数据质量优于规定指标要求,并形成显著特色和亮点,普查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较好,建议通过验收,同时针对数据汇总分析和成果报告编制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潜江市污普办负责人向验收组各位领导、专家对潜江市污普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耐心细致的指导表示感谢,并就我市污普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资料和报告;二是做好污普查成果应用;三是规范完善普查档案,按期完成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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