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污普办对我市开展全面普查阶段数据 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15 10:27

2019年1月2日—1月4日,省污普办第八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3天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阶段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

1月3日上午,省检查组召开潜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阶段质量核查工作启动会,市农业局、市水产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等12个有普查报表填报任务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现场核查抽取的园林办事处、张金镇负责人;市污普办工作人员及市第三方机构人员,参加了启动会。会上,省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全面普查阶段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情况汇报,重点聚焦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辖区内市级自查和核查情况、普查名录和清查名录的比对情况、G106表填报等核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图一   质量核查启动会现场

 

会议后,在省污普办核查组统一组织下,分成6组人员同步对我市工业源(按照核查要求抽取园林办事处和张金镇两个区域作为核查区域)内的37家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个、集中式3个、入河排污口3个、非工业锅炉5个及移动源6个加油站进行了现场核查,1组检查人员到市污普办查看档案,对我市综合表农业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的填报汇同市农业局及水产局相关负责进行了确认。省核查组采取白天现场核查,晚上组织相关核查人员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技术讨论与交流。

        1月4日上午,省污普办第八检查组召开我市全面普查阶段数据质量核查意见反馈座谈会,市相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市污普办及市第三方机构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检查组对我市全面普查前期准备、普查责任体系和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溯源情况、本级质量核查评估工作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对农业源、工业源、移动源及非工业锅炉存在的问题给予反馈,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核查,避免缺项漏填,继续提升数据填报质量;二是继续加强部门间配合沟通;三是继续做好拟删减污染源的佐证工作,逐一开展拟删减污染源的现场核查工作,佐证材料应详实、充分准确四是注重成果应用,边查边用,从污染源普查特色工作中提炼成果,尽早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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