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落实全过程治理举措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

发布日期:2024-02-01 17:11 来源: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针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隐蔽、种类繁多、常规管控效率不足以管控其环境风险等特点,潜江市制定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环境风险防控思路,提出覆盖源头、过程、末端环节的全过程治理举措,全力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

一、有序开展调查,逐步掌握风险状况。

(一)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对全市1000多家制造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确定将45家企业纳入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对象,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持续推进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排查。组织开展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汞及汞化合物统计调查工作,经细致排查,未发现我市有涉POPs和汞等化学品的相关企业。

(三)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风险防控。配合开展潜江经济开发区、汉江盐化工业园采样工作,完成湖北省典型化工园区新型污染物治理与风险防控研究。持续关注国家和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并及时向各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并督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有效防范新污染环境与健康风险。

二、加强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一)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将新化学物质日常环境监管管理纳入环境年度工作,督促涉新化学物质企业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依法落实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目前我市无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

(二)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进行项目备案,对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予备案。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非法加工使用。

(三)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含量控制。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纺织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含量控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组织开展使用伪造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准等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限值和禁用要求。

三、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一)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对全市企业进行调查梳理,开展“双超”“双有”摸底,结合重点行业企业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将4家企业纳入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共减少废水产生量6950吨、COD产生量0.3475吨、氨氮产生量0.03475吨、二氧化硫产生量0.0134吨、氮氧化物产生量0.1826吨、颗粒物产生量0.2242吨、危险废物产生量30吨;节电191.9万度,产生经济效益1189万元。

(二)强化用药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全方位开展药品安全用药月进农村、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通过发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短信、发放相关资料和解答群众问题等多种方式,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性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重要意义。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要求销售抗菌药物,对违规销售抗菌药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抗菌药物管理。2023年,对14家零售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三)推进农药减量增效。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现场观摩、示范展示、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生物防治、农药安全使用等绿色技术。开展水稻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培训2期,开展示范交流活动1次。围绕农作物病虫害减量用药,在渔洋镇江岔垸、总口管理区关口分场、后湖管理区卫沟大队等地建设了3个虾稻共作病虫害防治重点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均在1000亩以上。2023年我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4.8%,绿色防控覆盖率53.7%,农药使用量呈下降趋势。

四、实施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监督企业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制定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2023年9家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并有序推动隐患问题整改。

(二)做好含特定新污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督促指导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电子联单转移制度,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废药品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进行全过程监管,有效降低环境风险。

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政府搭台、院校创新和企业转化“三位一体”的产学研对接机制,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形成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共建基地、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模式,2023年新增20家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投入2亿元建设潜江市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及相关产业技术研究院、双创集聚区、湖北技术交易潜江分市场(碳交易市场)、科技馆四大功能版块于一体的“双创”集聚平台,助力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理论技术研究。

(二)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同时,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污染治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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