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发布工作的相关要求,潜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中《潜江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21家企业,《潜江市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2家企业,《潜江市日常监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7家企业,现将正面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17707286008 联系人:王 莉
邮箱:205881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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