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对湖北省进行了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18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省清单21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何静芳 电话:0728-6297733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及时高质高效办理。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信访公开、领导包办等制度,强化信访督办。
(二)及时开展信访问题回头看,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认真梳理,跟踪办理,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三)加快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件未办结问题办理进度,确保按期办结。
四、效果
经过整改,环境信访办理水平不断提升,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质效更高。
潜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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